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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引发事故致死7人 有司机因违停负全责

编辑:驾驶网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7-06-22    👁2281  
今年以来,济南全市因违停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共71起,死亡7人,受伤72人,财产损失463950元。其中,死亡事故7起,死亡7人,受伤5人;伤人事故60起,受伤67人;财产损失事故4起。这71起事故违法停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全部依法认定当事人承担了道路交通事故相应的责任,并对违停当事人依法作出了处罚。

  

资料图

据介绍,今年以来交警部门结合济南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开展了城市交通治堵、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违法停车整治、三轮和四轮非法机动车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保障济南市行人、非机动车慢行路权和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权益,针对当前影响济南市城市交通秩序和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自2017年1月18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开展了城市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

调查显示,针对违法停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许多人认识还比较模糊,存在错误认识。大多数人习惯认为,车辆只有在驾驶运动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才要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违法停车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在停车时妨碍了其他人的通行,主观上是存在过错的,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对因机动车违法停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一律认定违法停车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相关当事人在承担事故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更有甚者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出现以下违法停车的情形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对存在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进行处罚。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不在规定地点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2、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3、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机动车停车的;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机动车停车的;

5、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机动车停车的;

6、机动车路边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7、城市公交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8、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无法移动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在来车方向规定距离外放置反光三角架或其它警告标志的;

9、机动车不当停车,驾驶人和乘客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机动车违法停车遮挡或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观察路面交通情况,致使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7年4月14日1时10分许,孟庆申驾驶电动二轮车沿重汽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市中区重汽路枣林村南200米道路东侧时,撞到停在道路右侧的袁文波驾驶的鲁AM603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两车受损,孟庆申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袁文波驾车因故障停车未规定设置开启警示标志、警示灯,未靠路右侧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二

2017年4月30日18时许,李强驾驶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沿交通厅街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天桥区济洛路交通厅街27号门前处,撞上违法停在路边徐晓东驾驶的鲁A3N180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徐晓东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三

2017年5月11日20时10分许,田嗑驾驶鲁AH1R63号马自达牌小型客车停在市中区二环西路西城华府北门开车门时,与李燕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刮碰,造成李燕、许童鑫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田珂未按规定停车开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四

2017年5月16日11时10分许,王连法驾驶电动四轮车在历下区千佛山东路41-1号门口倒车时,撞上在道路上违法停车的王保涛驾驶的鲁A26907号小型客车,致该车又撞上行人刘静霞,造成两车受损,刘静霞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王保涛在道路上未按规定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五

2017年5月12日08时30分许,杜延泉驾驶鲁A8K511号小型轿车在历城区山大南路33号路灯杆西侧临时停车开车门时,适遇苏振美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山大南路由西向东行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苏振美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杜延泉驾驶小型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在我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造成1名城镇人员死亡,仅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两项基本赔偿项目的数额就已达到70余万元以上。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城市交通的有序、畅通,为了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坚决杜绝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出行时严格按规定安全、有序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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