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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教授专题[视频]讲座

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

编辑:驾驶网    来源:新华网    2016-12-21    👁1876  

出行安全,关乎你我。

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第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8月至10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并通过各大网站进行了参与人数超过30万人的问卷调查。21日,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些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发生了哪些变化?存在哪些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如何保障我们的出行安全?

12月8日,上海嘉定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彭艺在交通安全体验馆内指导学生辨别交通标识。

人:近90%事故伤亡因违法行为导致

每一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

自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到2015年,10多年间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从0.75亿人增长到3.27亿人,快速步入“汽车社会”。

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违规现象普遍。“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强行超车、疲劳驾驶、遮挡号牌、抢行加塞、开车使用手机等行为大量存在。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许多行人漠视交通规则。”

报告指出,2015年,全国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42亿起,近90%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是因违法行为导致的。

从大量事故中,我们不难发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悲剧的根源,很多时候来自“人”的意识和行为。

——危险驾驶,往往来自驾驶人的自负和无知。

相关调查显示,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中,驾驶年龄在6至10年、10至15年和1年以下的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究其原因,主要是前者具备一定驾驶经验后,对自身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而后者主要是安全驾驶、守法驾驶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

——交通陋习,又通常是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

此次道交法执法检查的问卷调查显示,参与者普遍认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闯红灯、逆行、过路口不减速”“行人闯红灯”“车辆不主动避让行人”是主要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分别占68%、56%和53%。

“我们的社会已进入汽车时代,可交通参与者的思维还停留在非机动车时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李蕊说,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集中反映出,尽管道交法已经实施了12年,不管是作为行人,还是驾驶人,我国公民在道路交通方面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仍然比较淡薄。

她建议,在加强对违法者依法追责惩处的同时,也要加强道交法等法律法规的解释宣传工作,让人们真正理解法律背后的安全意义,学校、家庭、媒体等要形成合力,充分营造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舆论氛围。

车:“超载超限超标”顽疾难治愈

12月8日,上海嘉定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彭艺在交通安全体验馆内指导学生辨别交通标识。

2004年至2015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从1.07亿辆增长到2.78亿辆。

在机动车引发的事故中,货车超载超限可谓“第一杀手”。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有关部门对货车载重和外廓有严格标准,但从实践上看,许多货车都属于非法生产、改装,超载超限现象普遍存在。超载超限货车安全性能大幅下降,极易出现刹车、转向失灵等情况,引发交通事故。2006年至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载超限引发的约占60%。

在货车超载超限的同时,近年来在家庭出行、快递送货中越来越普遍的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的大量上路,其速度、体积“超标”,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根据执法检查组的问卷调查,人们选择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的主要原因除了“买得起、速度快、易停车”,还有就是“不用上牌照、不用考驾照、不用买保险”。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在每年生产约3000万辆电动车,全国电动车保有量超过2亿辆,其中大部分超过国家标准。“北广深”一线城市,涉摩、涉电交通事故高发。以深圳为例,2015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36人,同比下降了8%,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却达56人,同比上升37%。

对于电动车,国家相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相关明确标准。然而,这些标准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并没有得到完全严格的执行。

根据执法检查报告,“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及车辆普遍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各项技术指标基本不符合汽车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加剧交通混乱,易发交通事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不管是电动车的超标,还是货车的超载超限,这些问题的产生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仅仅依靠公安交管部门一家的力量难以治本,必须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合作,按照道路交通法确立的相关职责依法履行各自职能。

“以电动自行车为例,在标准制定后,质监、工商等部门必须在生产、销售等前端环节严把出口,从源头上避免违规车辆流入市场;而在后端的道路执法上,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避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执法不严问题。”湛中乐说。

路:40%以上农村公路有安全隐患

路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载体。

从2004年至2015年12年间,我国公路通车里程从187万公里增长到457万公里。

根据执法检查组的问卷调查,参与者普遍认为“地面标线磨损严重、看不清楚”“常见违法摆摊设点或晾晒谷物”“路面长期严重破损未修复”以及“隔离护栏和安全岛等设施不足”是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4个最为突出的问题,分别占45%、34%、33%和33%。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表示,目前在城市交通安全设施方面仍然存在着一种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不仅要加强城市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更要加强管理,及时进行养护和维修。”

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398万公里,农村公路在全国公路总里程中占据很大比例。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已超过160万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40%以上,亟待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近十年来,近35%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另据测算,目前全国约100万公里农村公路需要大中修,占总里程的四分之一。

“农村公路占整个公路总里程的比例非常大,要花大力气保护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近日表示,当前我国农村公路养护的高峰期已经到来,加之部分早期建成的农村公路标准较低,抗灾能力较弱,安全设施不到位,未来一段时间,养护和管理的任务将十分繁重。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提出要紧紧抓住农村公路这一工作重心,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约6.5万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

余凌云等专家指出,在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道路安全设施配套的“硬件建设”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交通执法力量,特别是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和力量,以严格的执法来保障我们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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